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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时间: 2018-07-20 13:49:08 字体:  

 

 

    孙启祥、郭玉玲因保管不善,将枣房权证台字第B3-0060号、枣房台共字地14368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启祥、郭玉玲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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