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及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部分组成。
一、 概述
2017年,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公开、公正、实效、便民”的原则和“及时、准确”的要求,以建设透明、法治、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紧紧围绕群众关切事项、国土资源政策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领域重要活动和重点工作,及时规范开展国土资源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强调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权利运行“阳光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为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工作人员,明确了岗位职责,为局各业务科室及事业单位各类信息的及时汇集公布提供了人员保障。同时不断健全完善了组织协调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局办公室制定印发《枣庄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管理制度》(枣国土资办发[2017]2号),明确各区(市)局、科室(单位)网站栏目管理员,责任到人;先后3次组织网站信息员集中培训,规范政务信息发布管理,致力于把局门户网站建设成为展示国土资源工作的重要窗口。二是建立完善的保密检查制度。印发了《关于完善保密工作制度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枣庄市国土资源局保密工作制度》等文件,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保密制度。政务信息发布设立了信息发布审批单,网站信息员将上报信息交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分管局长审批后发布;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管理,及时监督复核。局网站软硬件由信息中心专人管理,负责网站服务器运维,定期做好备份工作,安装的防火墙和实时监控软件及时进行更新升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解读。对关注度高和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我局及时转载权威部门或专家的科学解读、阐释,并在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发布相关解读信息。二是做好回应社会关切工作,强化互动交流。在局门户网站专门开设了“网上互动”专栏,以局长信箱、网上信访等多种形式提高了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的能力,丰富了网络问政方式,畅通了公众诉求渠道。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主动发布不动产统一登记各类信息,全面落实征地报批前公告、确认和听证程序公开,并在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
强化山体保护,大力宣传《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市国土资源局提前通过报纸、局网站等媒体发布《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及相关新闻报导信息,全力争取各级各部门社会各届及人民群众对山体保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强化信息公开,加强不动产登记服务,真正做到惠民、便民,我局坚持在局门户网站免费为办事群众在局门户网站发布遗失声明、公告等各类信息,降低群众办事成本。继续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每月月初定期在枣庄日报刊登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项目进展情况通报,督促项目进展;持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报纸、局门户网站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告》。加强测绘领域信息公开,着力开展问题地图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了《“问题地图”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提高辨别“问题地图”能力 保障地理信息安全》等信息,有力增强版图意识。增强政务信息服务群众能力,本年度及时发布或更新发布了《枣庄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枣庄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服务指南》《枣庄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服务指南》等一系列服务指南。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综合运用局网站、国土资源部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省征地管理系统等平台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1条。其中,网站新闻动态类信息23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0条,公示公告类信息659条,业务办事类信息81条,两学一做、“地球日”“土地日”宣传、地科杯征文等专栏信息 33条,单位预决算、规划、地价等信息32条,在省征地网站平台公布征地信息62条,筹办《枣庄市山体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一)公开主要内容
1、政策法规信息。通过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下,分设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地方性相关政策等栏目,及时公开国土资源领域重要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国土资源管理业务信息。以局网站为主要业务信息发布载体,分土地管理、矿产管理、测绘管理、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等五大类,分别公开初始变更抵押登记情况及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进展通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供地台账、耕地保护工作动态、省级以上到期未验收项目进展情况、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测绘资质单位复审等动态信息。通过上述信息公布基本全方位展示了国土资源工作各项业务,提高了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3、机构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分机构设置、机构职能方面公开了我局工作职责、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4、公众关心的其他业务信息。通过网站、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公开了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结果公告、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动产登记、采矿权登记、采矿权出让、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等信息。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话、报纸、刊物等传统媒介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拓展网站等新媒体公开渠道,形成了覆盖面较全的信息公开平台。利用枣庄人民广播电台市民热线、枣庄电视台新闻、枣庄日报刊等多种媒体方式发布信息,同时继续做好 “12336”热线电话服务工作。公开平台建设以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为重点,通过及时传递国土资源管理政务信息、亲民互动交流、网络问政、舆情引导等工作,将公开信息服务落到实处。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信函申请19件,网上申请1件),均按规定办复。
七、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均免费提供,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原告人均主动申请撤诉。
九、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按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枣庄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要求,遵照“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拟公开的信息需经主办科室、局办公室和局领导审查,重要信息需经局主要负责人审查的制度,确保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不断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局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系统内部通报检查结果。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年来,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9个事业单位均设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市编办网站定期发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公告业务开展、法人变更等全面工作情况;同时,在局网站发布工作流程等服务指南、土地招拍挂出让公告及结果、国土资源执法典型案例、土地批后监管、土地整治、地质环境监测、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等信息,并通过报纸或在当地布告等方式公开相关公示公告。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数量质量有待继续加强。有些业务科室、事业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网站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科学化细化或归整。
2017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和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强化培训学习。通过对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质量。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要通过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及时、全面、高效的信息公开机制,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注意信息公开的细部工作,如通过统计分析信息使用人的编好程度加强重点信息处理工作。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各区(市)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的力度,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全面完成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完善功能,形成集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公开查询、国土资源数据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拓展公共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全面提高国土资源工作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8年2月31日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041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7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11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9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3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0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