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信息公开
二、办理依据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国务院令第492号) 2.《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等
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办法(鲁国土资发[2011]91号);
5.《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枣国土资发[2011]81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及各区(市)国土资源分局(局)。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把《申请表》填写完整(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地址、用途、提供形式等)、内容描述准确(包括准确有效的文件名称和文号、项目名称、审批时间等)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有效申请,予以登记受理。
五、基本流程
申请→登记→受理→回复。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根据申请公开的内容,能够当场口头答复的,应当当场给予口头答复。收到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八、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
枣庄市国土资源局606办公室。
2.信件申请:
联系人:梁效彬,电话:0632-3285007,地址:枣庄市新城光明大道3699号。
3.网上申请:
网址:http://www.hzdeya.com、http://xxgk.zaozhu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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