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2013年3月10日,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作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说明时指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样可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从制度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并为预防和惩治腐败夯实基础。2013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2014年4月21日,国土资源部表示,将在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开始施行,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当天上午在江苏省徐州市为申请领证的市民颁发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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